2005年6月2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乃翔所作的《关于区域供水建设情况和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正保、来则林、常龙福、张正方、戈丽和、王泓卫和秘书长刘富文出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海陵区、高港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现将会议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区域供水建设
会议认为,2003年市二届人大五次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实施区域供水工程的决议》后,各级政府、各部门相当重视,认真落实决议,做了大量的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市区长江水“供水达镇”工程,扎实推进区域供水进程,全市区域供水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会议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会议同时指出,目前时间已经过半,区域供水要实现原定目标,形势不容乐观。在区域供水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由于区域供水条件、投资主体以及资金、机制等诸多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两头热,中间冷”的状况,对区域供水的认识不够统一;海陵、高港两区的长江供水达镇工程虽已开始实施,但两区长江水达村入户工程的工作量还很大;姜堰、兴化两市的区域供水方案,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尚未统一,未能最终确定;实施区域供水,涉及到市、市(区)、乡镇以及市自来水公司、乡镇自来水厂各方在资金投入、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关系,矛盾较多,亟待协调解决。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实施长江区域供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规划,明确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实施进度,让广大群众早日饮用上长江水。
1、言出必行,取信于民,牢牢确立目标必成意识。要按照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今后五年工作所作的庄严承诺以及市人大二届五次常委会根据88名市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和《政府工作报告》所作决议中明确的目标要求,加大抓落实的工作力度,真正做到一诺千金,取信于民,确保2007年底前实现既定的区域供水目标。
2、科学论证,统筹考虑,尽快将规划方案谋划到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区域供水规划是顺利推进区域供水建设的关键,要进一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科学的分析论证,并做好与省建设厅、水利厅等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规划的论证要有前瞻的眼光,对姜堰市“长江直供清水”还是“引江河取水”,兴化市“区域性供水”还是卤汀河“清水通道”等方案的比选,要从“让子孙后代永远享有可靠的饮水水源”的长远角度来考虑,千万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在此基础上尽快明确姜堰、兴化两市的区域供水方案,并与姜堰、兴化两市做好对接落实工作。对靖江、泰兴两市也要加强督促和检查。
3、积极探索,强化协调,妥善解决区域供水中的矛盾和问题。针对区域供水中存在的问题,要学习借鉴南通等周边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研究适合我市实际的区域供水投入机制和运行机制,从规模投资、规模运营等方面去考虑。当前要妥善解决供水主管网已到达乡镇的区域供水入村达户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着力解决矛盾。要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市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督促市自来水公司进一步从方便基层,减少矛盾,节约资金,减轻群众负担出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管网施工方式、接管方式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的办法,尽早完成市区有关乡镇区域供水工程。
二、关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大力开展“五城同创”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编制出台一系列相关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大力组织实施绿化工程,广泛开展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城市绿化环境进一步改善,主要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同时指出,创建园林城市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创建氛围仍然不够浓厚,部门合力不够,创建工作的组织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市民创建意识淡薄,破坏绿化设施、毁绿种菜、践踏草坪现象时有发生;城市绿量偏少,园林绿化工程文化底蕴不足;绿化建设和管护投入严重不足;绿化管理法规不健全,市区绿化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责任不到位。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下一阶段创建工作的主要打算,同时要求重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创建宣传力度,营造浓烈创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创建园林城市的宣传力度,全员发动,全民参与,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部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教育,在持之以恒上做文章,让创建意识深入到千家万户,深入到每一个市民的心中,形成“毁绿可耻,护绿光荣”的浓烈舆论氛围,真正做到人人爱绿、护绿,个个争为创建作贡献。
2、进一步加快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做足历史文化名城文章。进一步加快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进度,提高老城区的绿化率,使新老城区的绿化趋于均衡化。抓紧建设完成环城河二期工程等重点绿化工程,迅速提高城市绿化总量。在绿化工程建设中要充分体现生态、人文等理念,把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章做得更足一些,尽量多栽乔木灌木,提高绿地率,少用硬质铺装,少用木质、钢质的构造物。绿化项目的实施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要“真”听各方面的意见,力求每一个项目都能留下赞叹,不留任何遗憾。要抓好乔园扩建工程等工程建设,注重提高园林的文化品位和地方特色,提高园林的档次和水平,彰显泰州古城风貌和历史文化名城特色。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不能随意改变,降低标准。
3、要高度重视“科技兴绿”,提高科技养护和管理水平。一是要增强科技兴绿的领导力量和技术力量,重视这方面人才的引进。二是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试验,特别是要针对市区高沙土地区苗木的培育、成长上多做一些研究工作。三是绿化项目招标时要重视绿化技术因素,不能一味考虑费用低廉。技术性的要求要写到标书里,并进行严格的考核验收,确保绿化的质量和效果。
4、加大对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投入,落实绿化管护经费。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的筹措力度,保证创建工作必要的资金投入,对创建标准要求必须完成的绿化重点工程项目,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按期完成。要进一步落实城市绿化管护经费,并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城市绿化管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城市绿化建一片、管一片、成一片。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在营绿、造绿上。
5、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执法力度。认真研究和解决我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理顺市区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和事权划分,尽快实行绿化管理和养护作业的分离。绿化规划设计要按照国务院《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推行绿色图章制度,对各项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绿化实行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归口审批,对各项公共绿地设计方案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扎口审查。要把绿化管理放到工程建设的前面,杜绝“重建轻管”现象,强化绿化管理责任,加大对违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已经露头的人为破坏绿地和园林景观等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和纠正,切实保护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