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2005年8月2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士宏所作的《关于全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市政府对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全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对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有关农业招商引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正保、来则林、常龙福、张正方、谢树敏、戈丽和、王泓卫和秘书长刘富文出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现将会议意见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全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审议意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目标管理,整合招商资源,在制定优惠政策、抓好载体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7月份,全市共新办“三资”农业项目623个,协议利用“三资”28.71亿元,实际利用“三资”13.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108%和43%。主任会议对我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会议指出,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政府有些方面落实还不够到位,主要是,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大,工作合力还不够强,招商载体建设措施还不多,投资环境还不够优化,招商工作不平衡性较大等。
主任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调查报告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逐项落实,抓出成效。按照“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主任会议将对我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将继续跟踪督查。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使各级领导充分认识抓好农业招商引资对增加农业投入、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我市农业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目标的高度,更加主动扎实地组织、服务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切实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致富进程。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审议意见》的落实力度。对市二届八次常委会关于农业招商引资的《审议意见》落实不够到位的方面,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尽快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多部门、多支专业队伍、多个规模企业并进招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组织专题研究、会商,加强工作协调、督查,强化对各相关部门和重点、难点工作的行政推动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招商引资的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加深对中央“三农”决策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的理解,全面落实中央和省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正确处理好财政增收与农民致富、产业发展的关系,把农民增收、产业发展作为评判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农业包括农业招商引资的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农业招商经费不足的问题;要创新招商政策,改革农业招商实绩考核方式,在农业招商引资过程中也可采用“飞地”政策;要利用利益驱动杠杆,加大激励力度,强化激励政策的宣传和兑现,调动各方面参与农业招商的积极性。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大项目的招商力度。农业招商的目的是推动农业产业化,要将依托本地资源优势的农业加工贸易型项目作为招商的重点,在吸引带动力强、关联度大、发展前景好的“龙头”项目上下功夫;要总结经验教训,协调好投资者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形成企业快发展、农户得实惠的双赢机制;要强化对农业大项目的跟踪力度,明确专门部门专职人员,长期抓,持续抓,长流水不断线,十年磨一剑。
四是要进一步重视抓好市区自身的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市级农业开发区是江苏省现代农业开发示范区,也是我市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先导区、农业产业发展研究的示范区和农产品深加工的聚集区。市政府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建设,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抓紧制定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对两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也要组织必要分析,针对薄弱环节重点解决,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在全市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抓出市区农业特色,更好地打响品牌,为泰州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再作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