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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6-10-24 0:00:00     点击次数:419     浏览字号: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2006年10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士宏代表市禁毒委所作的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文国、江正保、来则林、常龙福、谢树敏、张正方、戈丽和及秘书长王厚贵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市禁毒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方针,以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新吸毒人员滋生为重点,加大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和专项整治力度,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完善戒毒帮教体系,推进“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禁毒意识,我市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会议同时指出,我市毒品发展蔓延的势头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涉毒犯罪仍然呈不断上升趋势,毒品危害远未得到根治。面对依然十分严峻的禁毒斗争形势,我市禁毒执法管理力量比较薄弱,物质保障措施不够有力,禁毒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还不够平衡,必须认真查找不足,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以适应禁毒斗争的需要。  
会议强调,毒品是“万恶之首”、“犯罪之源”,曾经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事关社会的和谐与人民群众的安康。必须把禁毒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刻认识毒品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刻认识禁毒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建设“平安泰州”、“和谐泰州”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禁毒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禁毒意识。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禁毒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与宣传效果相统一,抓住宣传重点,把握宣传尺度,既能使禁毒工作深入人心,又能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新型毒品及其危害性等重点内容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相关知识;要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的宣传力度,有效预防聚众吸毒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教育工作,使他们自觉拒绝毒品、远离毒品。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整体合力。毒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禁毒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全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禁毒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入推进“无毒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禁毒工作水平。市禁毒委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履行禁毒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禁毒工作;努力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发挥整体效能。各市(区)禁毒委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抓好本地禁毒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各项禁毒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构建公安侦查、行业管理、群众配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公安部门要始终保持对涉毒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禁毒斗争深入扎实地开展。要不断拓展禁毒情报信息渠道,努力获取深层次的内幕信息,进一步强化缉毒破案工作;要加强对毒品来源渠道的控制,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工作,强力遏制公共场所吸贩毒活动的蔓延。要在发挥好专业队伍作用的同时,组织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协助开展好公共娱乐场所和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禁毒宣传和监管工作;发动社区基层组织、公安警务室民警以及群众骨干帮教吸毒人员,努力防控吸毒人员复吸,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斗争的良好态势。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加大禁毒工作投入。市和各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大对禁毒工作人力、财力的投入,为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强制戒毒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禁毒队伍建设与禁毒工作形势相适应。市财政局要把禁毒所需经费列入明年的财政预算,市人大财经委将适时进行督查。有关市(区)公安部门应尽快建立单独列编的禁毒专业队伍,在现有总编制内调整人员,配足禁毒警力,添置必要的装备,同时努力提高禁毒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为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夯实基础。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抓紧筹建强制戒毒所,以强化对吸毒人员的收戒工作。各市(区)要增加戒毒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禁毒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外送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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