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第二十六次会议纪要
2007年6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峰所作的关于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文国、江正保、来则林、常龙福、谢树敏、张正方、戈丽和、王泓卫和秘书长王厚贵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市政府相关部门、海陵区、高港区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为推动力,按照“适度超前,拓宽渠道,加大投入”的工作思路,加快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有了较快发展,为城乡环境的改善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我市顺利通过了“创模”考核验收,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会议对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会议同时指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有些方面的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环保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任重道远,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污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厂生产能力未能充分发挥;部分已建环保设施不能够规范正常运转,管理监督还不够到位;环境预警检测手段不足,应对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能力亟待加强等。我们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对自己、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要以高度关注民生的思想进一步审视环保设施问题,将其列为头等重要的大事。化工产业、医药产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产生环境污染突发性事件的隐患十分突出,引发环保公共安全危机的可能性正在加大,要从无锡蓝藻事件中吸取教训,时刻绷紧环境保护这根弦,牢固树立环保优先意识,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更高的标准落实工作措施,努力构筑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环保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不断完善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体系。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有关环保产业政策的要求,对照创建环保模范城的要求,对照国家和省近期减排工作要求,一方面抓好在手项目的建设,加大投入,加快进度,确保早建成、早运转、早见效;另一方面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力求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兼顾、长远结合、合理安排。要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作为我市当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落实规划方案,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切实加快建设进度。抓紧做好海陵区第四(城北)污水处理厂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计划及时开工建设,早日实现市区污水处理全覆盖。尽快启动泰兴开发区滨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加快兴化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力争早日竣工投入使用。要以污水管网建设为突破口,大幅度提高市区污水处理率。针对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难度大、进度慢的实际状况,要把污水管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要将污水管网建设与旧城改造相结合,将污水管网建设纳入旧城改造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海陵区城北地区旧城改造中应同步建设污水管网,以节省建设成本,防止重复施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要加强与主管道相配套的分支管网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形成所有污水都能集中处理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体系,实现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使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尽快达到“创模”复查验收标准。
第三,要坚持建管并重,切实发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作用。要以扎实过硬的作风来抓现有设施的运行,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要积极探索和完善确保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常化的运行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烟气脱硫设施等环保设施的作用,努力把创建环保模范城的工作措施落在实处,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要强化对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的检测工作,检查督促污水处理企业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规程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要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做到全覆盖,全收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置网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规范、安全、有效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四,要高度重视环保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能力。要以千钧一发的紧迫感加快我市环境预警、检测和应急指挥设施建设,按照《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装备标准》的要求配置应急装备,建立相应的应急信息平台和指挥网络,提高应急监测、指挥协调能力,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防控体系。要进一步强化对我市西北工业园区等高危区域的预警检测工作,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严防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要强化规划控制,在规划控制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房屋建设开发,同时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快现有住宅搬迁。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环境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地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消除和减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充实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备的监测仪器、车辆和人员防护设备,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我市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