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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9-9 0:00:00     点击次数:537     浏览字号:    ]

 

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决议”

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2009824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工作安排,7月下旬,我委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对市三届人大二次常委会《关于加快泰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分别召开了有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和泰职院、泰州师专参加的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决议》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泰州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加强高职教育宣传、优化高职教育资源、创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拓宽高职教育筹资渠道、建立高职教育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对照《决议》和《实施意见》,研究贯彻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取得了初步成效。教育局通过调查摸底,了解高职院校的服务需求,研究确定了加强服务与管理新的工作思路。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今年增拨1036万元,比去年增长25.3%。发改委及时编制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计划,主动参与院校的专业建设。

 2、泰职院和泰州师专贯彻《决议》情况。泰职院和泰州师专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研究贯彻措施,对照《决议》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梳理工作重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努力将《决议》的各项相关内容逐一落到实处。泰职院提出了“示范建设必须坚定不移、人才培养必须更具特色、精细管理必须强力推进等六项贯彻重点。泰州师专明确了“一手抓师资培养,进一步做‘强’、做‘精’师范教育;一手抓教育转型,紧贴市场需求,努力办好职业教育”的贯彻措施。一年来,两所院校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努力实现错位发展,尽量减少重复设置,新增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特色专业2个、精品课程4门、精品教材2部;努力改善实验实训条件,新增省级实训基地2个;继续推进校企合作,组织学生顶岗实习,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实践能力;大力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科研能力,新增教授2人、副教授38人、“双师型”教师44人,新增国家级教科研项目1项、省级教科研成果6项、核心期刊论文49篇、研究专著7部。

二、存在问题

1、已经明确的服务与管理措施尚未付诸实施。有关部门已经明确的成立高职教育专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进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成立产学研合作委员会、制定职业教育工作议事规则等计划,思路清楚,内容明确,切实可行,但到目前为止,多数仍停留在文字上,未及时落实到位。

2、专项审计工作尚未进行。市审计局和教育局对院校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未能开展,院校实际财务状况暂未见底。

3、泰职院创建示范院校硬件差距明显。该学院现有校园面积生均土地占有不足30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不足10平方米、宿舍面积不足4.5平方米,各项指标大体相当于教育部规定标准的一半,成为该院创建省示范性院校硬件条件的“瓶颈”。

三、几点建议

1、切实加强服务与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的服务,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职责,形成日常化、制度化的有效机制。成立专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产学研合作委员会等计划要尽快落实到位,帮助高职院校谋划专业建设、特殊紧缺人才引进等相关工作,努力推进高职教育科学发展。要切实加强院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努力建成一个团结高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敢闯敢干的领导集体。要加强院校财务监管,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展专项审计,弄清院校财务状况。审计结果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

2、继续加强院校自身建设。要继续围绕做“强”、做“优”、做“特”的办学理念,持续推进院校专业、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要继续加强专业建设,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因地制宜地培植发展优势专业、成长空间大的专业,努力建成省和国家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帮助院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避免重复建设。要继续抓好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学合作和产学研合作,不断拓宽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改善实训条件,提高实训质量。与此同时,谋划建设综合性、开放型公共实训基地,减少资源浪费。要继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专兼结合、突出技能的要求构建教学团队,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尽早实现“双师”型教师的全覆盖。要持续推进院校品牌建设,按照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创建要求,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力争有所突破,努力提高院校知名度,促进院校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3、继续加大对高职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帮助。加大对高职院校的财政投入力度,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制度,逐步提高职业教育在财政专项经费安排中的比例,扶持省示范性院校创建、特色品牌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要在全面清理核实院校债务的基础上,对用于基本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等用途的银行债务,落实一定阶段、一定规模的贴息。对目前制约泰职院发展的空间等问题,建议抓紧研究和论证解决的具体方案,创造条件,积极协调,加以调节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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