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9月21日至22日,泰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比较重视,在法律宣传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的实施。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法律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财政投入较少;检测体系建设相对落后;农产品质量监管还不够到位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的全面实施,会议建议:
一、完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目标清、责任明、措施实、效率高的市级综合协调工作体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质量追溯等配套制度,努力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意识、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部门依法监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重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定期公布各类农产品检验检测及执法检查情况,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二、注重源头治理。要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从源头上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在市区周边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扶持“三品”生产基地建设及其产品认证申报工作,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强化市区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生产上规模、上档次。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市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服务农产品销售、提升全市农产品集聚力、把好质量准入关都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加快建设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建设优质农产品专卖店等,积极执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经营环节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将有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和保障,保证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对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扶持力度,帮助完善检测装备,提升农产品检测层次与能力。同时,整合利用现有各类检测资源,实现检测资源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
四、加强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增强部门监管合力,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执法检查,加大对产地和市场的检查力度,增加品种类别、扩大覆盖面、提高抽查频率,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及时追溯不合格农产品生产源头。切实加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安全的专项整治,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全消费。要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效农业示范区和水源保护区的工厂企业进行普查,坚决关停那些对水源、土壤有污染的企业,同时继续实施好河道的清淤工程,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的安全。要重视农药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加大对剧毒农药流入市场的查处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确保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请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4月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