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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10-15 0:00:00     点击次数:764     浏览字号:    ]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92122日,泰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领导直接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并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的内容;各承办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制,改进办理方法,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办成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相关督办部门切实加大督查力度,提高了代表建议的满意率和落实率。

会议指出,我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少数部门办理工作不够有力,缺乏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代表建议的落实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为进一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既是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政府改进自身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体现,使之成为依法行政、接受监督的过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作为掌握社情民意、凝聚民力、共谋发展的重要渠道。

二、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从现在起至年底还有三个多月,要抓紧时间,认真组织承办部门开展“回头看”活动,推进建议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对答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要看是否做到了真正解决,成效如何;对答复正在解决过程中的建议,要逐件过堂;对答复近期出台相关政策的,要看文件或政策是否已研究出台;对承诺在年底前解决的,要跟踪督办,促成有条件的及早解决;对因客观原因制约而在年底前确实无法落实的建议,要建立跨年度办理机制,实行滚动办理;对代表表示“基本满意”的建议,要认真研究代表反馈意见,必要时重新办理,再次答复,使代表真正满意;对会后交办的建议要视同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一样,按照建议办理程序,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

三、进一步促进承办部门改进工作。要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改进部门工作相结合,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举一反三,拓展延伸,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形成推进部门工作的新思路,进一步提高部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放大建议办理的工作效应。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议办理公开制度。一方面可以在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建议办理工作报告后,附表公开所有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这一平台,逐步实现网上提建议、网上交办、网上办理、网上督查和网上查询的目标,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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