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2009年10月20日
为配合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减排工作情况的汇报,我委就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一五”减排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通过“消化增量、削减存量”,至2008年底,已经削减COD1.2万吨,削减SO24.3万吨,连续3年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其中,2006年COD 和SO2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1.87%和0.53%;2007COD 和SO2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9.88%和3.42%;2008年COD 和SO2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2.06%和0.53%。
1、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减排工作。每年编制全市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与各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削减目标责任以及考核要求,各市(区)也将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强化责任措施,将各项目标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减排目标的完成,全市组织开展了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对列入减排计划的重点工程逐月督查督办,逐个核查计算,及时掌握进度。与此同时,强化目标考核,把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双文明考核内容。每年7月和12月底,市政府组织对各市(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国家和省有关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其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一切先进、文明单位或个人的评选资格。
3、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准入管理的决定》,市环保部门把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严格控制污染物增加的新开工项目。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进区项目,尤其是对化工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提高进区环保“门槛”。 “十一五”以来,两级环保部门共劝退和否决500多个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有效地遏制了一批高耗能、重污染项目向全市转移的势头。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力度, 2008年以来,全市建成投产项目4403个,完成“三同时”验收4138个,“三同时”执行率达94%。
4、积极实施重点治污工程,提高主要污染物削减能力。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热电企业的脱硫工作。“十一五”以来,我市规划建设了12座污水处理厂,扩建靖江市污水处理厂和泰兴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00多公里,新增污水处理量近4万吨/日,年削减新增化学需氧量4000多吨。全面推进热电企业的脱硫工作,全市所有热电企业均已建成脱硫设施,并安装了二氧化硫在线监控系统。
5、大力整治非法排污企业,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非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纪检监察督查、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机制,组织开展了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了一批非法排污企业,关闭治理无望的“五小”企业1997家,切实解决了一批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要污染物新增量较大,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市每年COD和SO2需要削减的增量远大于存量。仅国电泰州电厂的投入运行,我市“十一五”期间SO2削减量将高达5万吨,大于2005年全年的排放量,给减排目标的完成带来较大困难。
2、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不快,治污工程在减排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市区九龙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兴化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投入运行。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量不足,泰兴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日处理量只有1.5万吨,姜堰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不到1.8万吨,其中生活污水不足1万吨。目前,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只有40%左右,低于全省60%的平均水平。
3、产业结构不合理,重化工等高COD排放行业比重偏大。我市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经济增长方式仍然较为粗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低,产业结构调整进展不快,重化工占工业经济总量的比重偏大,给减排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减排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减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政府在减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督查考核,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减排队伍建设,落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充实各市(区)“总量办”工作人员,为减排目标的完成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工作目标。
2、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排污增量。针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较大的状况,要严格执行环境准入的规定,把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作为审查规划环评的必要条件,强化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环境管理,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环保法律法规、选址布局要求,以及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总量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通过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控制排污增量,推动污染减排任务的落实。
3、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工程减排。目前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高,既是存在的问题,也是减排工作的潜力所在。要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尤其是配套管网的建设,力争在较短时间取得突破,达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的目标,大幅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与此同时,加强监管,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以及国电泰州电厂和其他11家热电企业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从根本上实现减排目标。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是减排工作的治本之策。要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用信息化等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两高两低”产业,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尽快形成符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要求的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