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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推进文化泰州建设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4-19 0:00:00     点击次数:277     浏览字号:    ]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

推进文化泰州建设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032930日,泰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泰州建设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大力推进文化泰州建设的决议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逐步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文化泰州建设的氛围初步形成;不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护修复文物古迹,文化硬环境得到改善;大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壮大发展文化产业,涌现出一批优秀文化艺术佳作,文化泰州软实力得到新的提升。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文化泰州建设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规划编制相对滞后,相关政策措施不够配套,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等。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化泰州建设,会议建议:

一、要坚持规划先行。编制文化泰州建设规划是推进文化泰州建设的龙头、关键和抓手。市政府要进一步研究文化泰州建设的内涵,明确文化泰州建设的目标,编制文化泰州建设系统的中长期规划,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要配套编制文化泰州建设年度实施规划,分解目标任务,并编制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门规划,实现与城市总体规划、文明城市创建计划的衔接和协调。把文化泰州建设规划纳入同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每年向人代会报告。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文化泰州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部门责任,促进各部门积极参与、协同推进。通过实施文化行政体制改革,整合文化资源,形成合力。要按照人大决议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推动文化泰州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对照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认真梳理尚未完成的工作,逐一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时间、要求、任务等,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宣传文化泰州建设的进程,更好地营造发展氛围,培养文化自觉。

三、要加快推进文化载体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加快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加快人大决议中提出的10项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市委确定的进度目标,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精心制订博物馆等设施的布展方案,实现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要加快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项目,共同推进文化泰州建设。

四、要加强文化设施的管理和开发。要通过对文化设施的有效管理和深度开发,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文化繁荣与加强监管的有机结合,有序开放和有效管理的有机结合。要加强对城隍庙、学政试院、园博园、三水湾时尚休闲街区等已建成文化设施和景区的维护管理和包装推介,丰富文化内涵,完善服务措施,在提升城市品味、美化城市形象、促进城市旅游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重视加强对泰州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使泰州2100多年的文化积淀得到传承和发扬。要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五、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要深入调查研究,有的放矢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文化泰州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持。要充分利用标志性文化设施、重大文艺作品、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等平台,有计划地吸引、集聚一批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和文化投资、经营、管理人才。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确保人才落地生根、安居乐业。对现有人才队伍要制定和实施系统的培训计划,加大选拔、培养力度,让不同层面、不同门类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努力创作一大批反映泰州发展成就和地方特色的精品力作,冲击国家乃至更高目标的文学艺术奖项,提高泰州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请市人民政府于20109月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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